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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壽山農場|福壽山農場官方網站暨行政簽核系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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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ystem Announcement

系統公告

系統公告

  • 113 01/01
    福壽山農場公告禁止事項

    福壽山農場公告禁止事項

     福壽山農場於高海拔區域,周邊圍繞原始森林,為提供遊客自然靜逸的旅遊優質環境,場內禁止以下事項:

    1.禁止賭博、吸毒、酗酒、嫖竊、飆車等違法行為。

    2.禁止使用落地明火、焚香燒金、施放煙火、點引炮竹、亂丟菸蒂等易燃行為。

    3.禁止灑淨、靈動、咆哮、戶外卡拉OK、大聲唸經等影響安寧行為。

    4.禁止放生、棄養、捕抓、餵食、採摘、攀折、挖取等危害自然生態行為。

    5.場內未畫設停車格區域(包含無障礙、親子、公車、大客車、卸貨、公務、電動車等專用停車格),禁止車輛違規停車。

    6.非特定區域禁止吸菸、擺攤叫賣、露營車宿、橫躺霸位、烹煮野炊等行為。

    7.其他違反法令、破壞環境及影響其他遊客之行為。

    如經規勸仍不聽之行為脫序者,農場依法報警處理,感謝大家配合。

    福壽山農場 啟

    113/01/01


  • 112 11/20
    113年3月1日起,宋莊房型整修調整公告。

    親愛的顧客 您好

      感謝大家長久以來的支持與愛護,為使來場住宿旅客有更優質的住宿品質,本場預於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,宋莊全棟將進行內部整修,暫不開放訂房,如有不便,敬請海涵。

    福壽山農場 敬啟

   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0日


  • 112 11/19
    蘋果採果樂活動為維持採果樂品質,預計將於11月19日提前結束。
    公告
    本場自11月1日起舉辦採果樂活動,在遊客的熱烈支持與響應下,本場果品已採收完畢,供不應求,並調整活動結束時間,為維持採果樂品質,預計將於11月19日提前結束,11月19日為本年度最後一天舉辦採果樂。
    再次感謝各位民眾的熱烈支持,讓我們共同祈願來年風調雨順,採果樂再會。
    福壽山農場 敬啟
   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9日

  • 112 09/30
    福壽山農場團體及旅行社訂房作業規定事項

    福壽山農場團體及旅行社訂房作業規定事項

    修訂發布日期:112年9月30日

    1. 團體旅行社訂房,每筆(日)訂房數至少10間以上,訂金收取標準為客房房價總金額50%。
    2. 入住前任意解除訂房約定,依下列標準辦理退訂金:
     (1) 入住開始前第41日以前解除契約者,沒入訂金總額10%。
     (2) 入住開始前第31日至4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沒入訂金總額20%。
     (3) 入住開始前第21日至3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沒入訂金總額40%。
     (4) 入住開始前第2日至2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沒入訂金總額60%。
     (5) 入住開始前1日及入住當日解除契約者,沒入訂金總額100%。
    3. 團體及旅行社訂房因故無法履行契約之全部,依下列基準辦理:
     (1) 團體訂房,當退房數與訂房數比率達五分之一以上,針對超出退訂房間數之退費基準,依第2點規定辦理;或保留其訂金並限於3個月內使用完畢。
     (2) 旅行社訂房,當退房數與訂房數比率達五分之一以上,針對超出退訂房間數之退費基準,依第2點規定辦理。
     (3) 團體及旅行社訂房因故無法履行契約之全部,並達上揭情形累計3次(含)者,列為不理性顧客名單,應暫停其訂房權利至少6個月以上。
    4.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份無法履行時,不負損害賠償責任,農場應全數退還所收取之訂金。

    福壽山農場 敬啟
    中華民國112年9月30日


  • 112 08/01
    本場住宿優待簡化公告(112年9月1日起實施)

    本場參考國內旅宿業態樣,綜整住宿收費對象優待簡化情形說明如下:

    1.假日定義:週五、週六、國定假日、連續假日、寒暑假期間、11月份。

    2.平日住宿優待:
    一般民眾:房型定價8折優惠。
    榮民、第二類退除役官兵:房型定價5.5折優惠。

    3.假日住宿優待:
    榮民、第二類退除役官兵、陸一特、現役軍人:房型定價9折優惠。

    實施日期 :112年9月1日起。


  • 112 08/01
    本場門票優待簡化公告(112年9月1日起實施)

    公 告

    本場參考國內遊憩場所態樣,綜整門票收費對象優待簡化情形說明如下:

    1.全票(NT$100):一般民眾。

    2.優待票(NT$80):軍公教(現職)、原住民族、學生(國中、高中、大學)、陸一特、僑胞卡、團體(20人以上)。

    3.半票(NT$50):65歲以上長者、兒童(國小/6歲以上未滿12歲)、低收入戶。

    4.免費-行政保險費(NT$20):榮民(本人與其隨行之配偶或直系血親)、第二類退除役官兵、身心障礙者(與其必要陪伴者1人)、榮譽志工、學齡前幼兒(未滿6歲)、設籍台中市和平區居民、持數位榮福卡(本人)。

    實施日期 :112年9月1日起。

    福壽山農場 敬啟

    中華民國112年5月29日


  • 112 03/05
    福壽山農場不理性住客管理辦法

    福壽山農場不理性住客管理辦法

    壹、依據:
    依輔導會112年2月24日輔事字第1120014864號函辦理。
    貳、不理性遊客樣態類別:
     一、惡意損毀設備、物品:
      1.破壞客房內固定設備(衣櫥、床頭櫃、洗手台、馬桶座等)。
      2.毀損或嚴重汙損客房內物品:如快煮壺、燈具、電視、桌椅、床墊、地毯、床被單等。
      3.破壞設施:如木棧板、電源插座、餐桌、衛浴設備等。
      4.毀損物品:如睡墊、床墊、照明燈、窗簾等。
     二、竊取設備、物品:
      1.故意取走客房內非屬一次性使用之中、大型物品,如:電視、快煮壺、桌椅、燈具等。
      2.故意取走露營位/屋非屬一次性使用之中、大型物品,如:睡墊、窗簾等。
     三、干擾他人:
      於住宿/露營期間大聲咆嘯或有其他干擾住宿安寧事項,經工作人員多次(3次以上)勸導無效。
     四、嚴重違反使用規定:
      1.攜帶寵物入住。
      2.於客房內使用明火烹飪或於營區內升營火、放炮竹等。
      3.於客房/營區使用自行攜帶之高耗能電器。
      4.於客房內吸菸。
      5.其他顯有違和公共安全行為。
     五、訂房後無故不到:
      訂房、訂營位後未能依約入住且未主動通知農場,累積3次。
    參、管理措施如下:
     一、查明設備、物品毀損、嚴重汙損或竊取原因,並釐清是否為步當使用或故意而造成毀損。如確可歸責住客,依財產價值逕向住客求償。
     二、應盡力維持全體旅客住宿安寧及安全,必要時尋求警察單位協助。
     三、依上,不理性之住客本場3年內不提供該住客訂房/訂營位(屋)服務。
    肆、本措施自發布日起實施。
    中華民國112年3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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