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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壽山農場|福壽山農場官方網站-Fushoushan Far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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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ystem Announcement

農場公告

系統公告

  • 113 07/22
    福壽山農場113年第一期福壽長春茶-武夷、鐵觀音7月份銷售資訊。

    公告

      本場本(113)年第一期福壽長春茶-武夷茶將於7月28日上午10:00起;鐵觀音於7月30日下午14:00起,在本場線上購物商城開放,數量有限歡迎上網銷售,直至售完為止。

      因產量有限,訂購人每日最多訂購2台斤為限(至該批次售完為止),本場希望不管是舊雨或新知,只要是愛茶人都有機會享受到本場用心產製的好茶。如訂購超出斤數將以至多2台斤出貨,並由服務人員通知超收金額退款事宜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與海涵。

      茶葉屬高單價及適口性商品,本次開放預訂的茶品均為今年度所產製的第一期茶,惟為確保本場商譽及品質,購買前請審慎評估,各類茶品售出如非本身瑕疵概不接受退換貨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
      此外,本場銷售部同步定量開始銷售,凡親自蒞臨本場貴賓們,均可移駕到銷售中心購買,規則與線上購物商城相同,即每人每日購買2台斤為限(至該批次售完為止)。


    福壽山農場線上購物商城

    https://shop.fushoushan.com.tw/

    【購物流程】

    1. 點選您需要的商品規格及數量,加入購物車。
    2. 購物車內確認購買項目後,點選前往結帳(請注意:購物車內商品尚未結帳前,如商品已無庫存,進入結帳時系統會取消商品數量,請注意核對結帳數量及項目)。
    3. 結帳頁面會依據現有庫存告知商品確認購買項目、運費及消費金額,務必詳細核對。
    4. 點選結帳後進入信用卡認證頁面,考量交易安全,訂購人需與信用卡持卡人必須為同一人,在進行信用卡認證時,請勿關閉認證畫面,避免造成未付款訂單失敗。
    5. 信用卡認證完畢,完成購物。(顧客可使用手機號碼+訂單編號查詢訂單情形)

    【訂單不成立情形】

    1. 買家未完成信用卡驗證付款,系統顯示(未付款)即交易失敗。
    2. 於信用卡交易驗證未完成前,關閉驗證視窗,造成信用卡交易失敗。
    3. 訂購人與信用卡持卡人姓名不符,信用卡拒絕驗證。
    4. 信用卡過期、超額、鎖卡等情形,信用卡拒絕交易。
    5. 商品於購物車時間過久,結帳時已無庫存。

    福壽山農場 敬啟

    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


  • 113 05/15
    福壽山農場退除役官兵優待調整公告。

    公告

    因應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遊憩區收費優待規定」第三點修正,本場榮民優待基準變更如下:
    (一)門票:免費(僅收保險行政費)。
    (二)住宿費:假日按房型定價8折優待,非假日按房型定價5折優待。
    自公告日起生效。

    福壽山農場 敬啟
    中華民國113年5月15日


  • 113 05/10
    福壽山農場113年福壽長春茶售價調漲公告。

    公告

    本場為感謝消費者長期的愛護,精進各項茶品品質管控及服務,近年來原物料上漲幅度大、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,為能持續提供優質福壽長春茶茶品,將於113年第一期茶上市時調漲售價,各類茶品調漲後之售價如下:

    龍:每台斤8,000

    鐵 觀 音:每台斤8,000

    夷:每台斤6,000

    精製烏龍:每台斤12,000

    精製武夷:每台斤10,000(113年上市,未調漲)

    113年精製茶品系列,預計於6月份開始接受預訂,9月份陸續出貨,因採製數量有限,請儘早預訂,以免向隅。

    新品精製武夷茶,預計6月份開始接受預訂,10月份陸續出貨,因其為客製化技轉烘焙技術新品,後製期間較長,有興趣嚐新之茶友,請儘早預訂。

    精製茶因經再製程序,除福壽長春茶之獨特韻味外,香氣略具輕微焙火香,略經存放後方能展現特殊風味,喜歡高山原茶香氣之消費者請審慎考慮不同之處。

    上市時由服務人員以簡訊通知匯款(訂單有效期為收到簡訊7日內完成滙款),待確認款項後宅配出貨。本場將備取後補名額若干,以為替補之用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與海涵。

    茶葉商品售出如非本身瑕疵,概不接受退換貨,購買前請審慎考慮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
    預訂專線:

    福壽山農場銷售部電話:04-25981108

    服務訂購時間08:00-11:00 12:00-17:00

    福壽山農場 敬啟

    中華民國113510


  • 113 01/01
    福壽山農場公告禁止事項

    福壽山農場公告禁止事項

     福壽山農場於高海拔區域,周邊圍繞原始森林,為提供遊客自然靜逸的旅遊優質環境,場內禁止以下事項:

    1.禁止賭博、吸毒、酗酒、嫖竊、飆車等違法行為。

    2.禁止使用落地明火、焚香燒金、施放煙火、點引炮竹、亂丟菸蒂等易燃行為。

    3.禁止灑淨、靈動、咆哮、戶外卡拉OK、大聲唸經等影響安寧行為。

    4.禁止放生、棄養、捕抓、餵食、採摘、攀折、挖取等危害自然生態行為。

    5.場內未畫設停車格區域(包含無障礙、親子、公車、大客車、卸貨、公務、電動車等專用停車格),禁止車輛違規停車。

    6.非特定區域禁止吸菸、擺攤叫賣、露營車宿、橫躺霸位、烹煮野炊等行為。

    7.其他違反法令、破壞環境及影響其他遊客之行為。

    如經規勸仍不聽之行為脫序者,農場依法報警處理,感謝大家配合。

    福壽山農場 啟

    113/01/01


  • 112 11/20
    113年3月1日起,宋莊房型整修調整公告。

    親愛的顧客 您好

      感謝大家長久以來的支持與愛護,為使來場住宿旅客有更優質的住宿品質,本場預於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,宋莊全棟將進行內部整修,暫不開放訂房,如有不便,敬請海涵。

    福壽山農場 敬啟

    中華民國112年11月20日


  • 112 09/30
    福壽山農場團體及旅行社訂房作業規定事項

    福壽山農場團體及旅行社訂房作業規定事項

    修訂發布日期:112年9月30日

    1. 團體旅行社訂房,每筆(日)訂房數至少10間以上,訂金收取標準為客房房價總金額50%。
    2. 入住前任意解除訂房約定,依下列標準辦理退訂金:
     (1) 入住開始前第41日以前解除契約者,沒入訂金總額10%。
     (2) 入住開始前第31日至4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沒入訂金總額20%。
     (3) 入住開始前第21日至3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沒入訂金總額40%。
     (4) 入住開始前第2日至2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沒入訂金總額60%。
     (5) 入住開始前1日及入住當日解除契約者,沒入訂金總額100%。
    3. 團體及旅行社訂房因故無法履行契約之全部,依下列基準辦理:
     (1) 團體訂房,當退房數與訂房數比率達五分之一以上,針對超出退訂房間數之退費基準,依第2點規定辦理;或保留其訂金並限於3個月內使用完畢。
     (2) 旅行社訂房,當退房數與訂房數比率達五分之一以上,針對超出退訂房間數之退費基準,依第2點規定辦理。
     (3) 團體及旅行社訂房因故無法履行契約之全部,並達上揭情形累計3次(含)者,列為不理性顧客名單,應暫停其訂房權利至少6個月以上。
    4.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份無法履行時,不負損害賠償責任,農場應全數退還所收取之訂金。

    福壽山農場 敬啟
    中華民國112年9月30日


  • 112 08/01
    本場住宿優待簡化公告(112年9月1日起實施)

    本場參考國內旅宿業態樣,綜整住宿收費對象優待簡化情形說明如下:

    1.假日定義:週五、週六、國定假日、連續假日、寒暑假期間、11月份。

    2.平日住宿優待:
    一般民眾:房型定價8折優惠。
    榮民、第二類退除役官兵:房型定價5.5折優惠。

    3.假日住宿優待:
    榮民、第二類退除役官兵、陸一特、現役軍人:房型定價9折優惠。

    實施日期 :112年9月1日起。


  • 112 08/01
    本場門票優待簡化公告(112年9月1日起實施)

    公 告

    本場參考國內遊憩場所態樣,綜整門票收費對象優待簡化情形說明如下:

    1.全票(NT$100):一般民眾。

    2.優待票(NT$80):軍公教(現職)、原住民族、學生(國中、高中、大學)、陸一特、僑胞卡、團體(20人以上)。

    3.半票(NT$50):65歲以上長者、兒童(國小/6歲以上未滿12歲)、低收入戶。

    4.免費-行政保險費(NT$20):榮民(本人與其隨行之配偶或直系血親)、第二類退除役官兵、身心障礙者(與其必要陪伴者1人)、榮譽志工、學齡前幼兒(未滿6歲)、設籍台中市和平區居民、持數位榮福卡(本人)。

    實施日期 :112年9月1日起。

    福壽山農場 敬啟

    中華民國112年5月29日


  • 112 03/05
    福壽山農場不理性住客管理辦法

    福壽山農場不理性住客管理辦法

    壹、依據:
    依輔導會112年2月24日輔事字第1120014864號函辦理。
    貳、不理性遊客樣態類別:
     一、惡意損毀設備、物品:
      1.破壞客房內固定設備(衣櫥、床頭櫃、洗手台、馬桶座等)。
      2.毀損或嚴重汙損客房內物品:如快煮壺、燈具、電視、桌椅、床墊、地毯、床被單等。
      3.破壞設施:如木棧板、電源插座、餐桌、衛浴設備等。
      4.毀損物品:如睡墊、床墊、照明燈、窗簾等。
     二、竊取設備、物品:
      1.故意取走客房內非屬一次性使用之中、大型物品,如:電視、快煮壺、桌椅、燈具等。
      2.故意取走露營位/屋非屬一次性使用之中、大型物品,如:睡墊、窗簾等。
     三、干擾他人:
      於住宿/露營期間大聲咆嘯或有其他干擾住宿安寧事項,經工作人員多次(3次以上)勸導無效。
     四、嚴重違反使用規定:
      1.攜帶寵物入住。
      2.於客房內使用明火烹飪或於營區內升營火、放炮竹等。
      3.於客房/營區使用自行攜帶之高耗能電器。
      4.於客房內吸菸。
      5.其他顯有違和公共安全行為。
     五、訂房後無故不到:
      訂房、訂營位後未能依約入住且未主動通知農場,累積3次。
    參、管理措施如下:
     一、查明設備、物品毀損、嚴重汙損或竊取原因,並釐清是否為步當使用或故意而造成毀損。如確可歸責住客,依財產價值逕向住客求償。
     二、應盡力維持全體旅客住宿安寧及安全,必要時尋求警察單位協助。
     三、依上,不理性之住客本場3年內不提供該住客訂房/訂營位(屋)服務。
    肆、本措施自發布日起實施。
    中華民國112年3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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